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成都市交委获悉,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完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质量信誉考评体系,成都市交委研究制定了《成都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于12月16日起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结合近期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及交通运输厅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及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要求,对驾校制度建设、教练员管理、教练场地管理、教学设施设备管理、驾校教学管理、教练员管理、投诉处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设定了客观、严格的考核标准。

《办法》立足学员实际需求,对驾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运用作出详细、严格的规定:考核等级为AAA级的驾校,将在新增教练车、扩大规模、驾校升级等经营发展上和从业资格培训、驾驶员继续教育等业务拓展上给予积极支持;考核等级为A级的驾校,将暂停办理新增教练车、扩大经营规模、驾校升级等业务;考核等级为B级的驾校,将被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到期后经核查仍不合格的驾校,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

《办法》实施后,行业主管部门将动态、有效地将考核内容融入对驾校的日常管理,力求以考核促管理,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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